8月25日上午,我校召开第五届第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光明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改讨论稿)。共有28位代表(含1位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由工会主席刘联峰主持。
《光明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改讨论稿)是根据时代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广泛听取教师意见,落实教代会代表提案,经学校领导小组反复讨论而制定。23日下午,教代会各小组已就此次方案进行了详细的研讨。
会上,高卫忠校长针对方案再修改之处做了简要说明,并希望代表们一方面要深入思考本次修改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目的和意义,另一方面要有全局观,站在为学校长久发展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接下来,代表们对此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过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光明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改讨论稿)。新的光明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了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了绩效工资结构比例,能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相信此实施办法的试行,必将有效激发学校教职员工的内在动力及活力,增强我校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